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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01-29 16:58:13访问量: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1月2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沙涛,苏州市教育局督学处处长冷莉、安稳处副处长卢叶对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市教育局副局长徐健,市消防大队、市教育局职社科、督导科、安保科等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检查中,督导组重点查看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标准配备且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安全出口数量是否充足,电线是否私拉乱接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如防火门缺闭门器、应急指示灯故障、消火栓箱遮挡等,督导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沙涛指出,培训机构要从思想上绷紧防火“安全弦”,要坚决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场所消防安全设置,对消防器材、火灾危险源、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方面加强管理,及时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疏散技能培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全力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近期,市教育局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督查专班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人带队,对全市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寒假以来,市教育局已对16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下一步,市“双减”联席成员单位将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强度,尤其是安全管理,对存有消防安全、房屋质量等隐患的机构一律依法依规查处,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成果,合力推动形成校外培训平安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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