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张科发〔2018〕40号),经服务机构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材料、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材料、市镇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现将2018年度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至1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
市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电话:0512-55390579
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电话:0512-5828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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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600
附件:2018年度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港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4日
附件:2018年度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