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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出台优化创新生态“30条”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19-01-25 16:22:00访问量:字体

创新生态是决定区域创新能力最重要的社会系统。特别是在当前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创新生态正越来越成为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构建更具比较优势、区域特色的创新生态,吸引更多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载体、创新要素向我市集聚,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1月11日,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创新生态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意见”共8个部分30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和特点集中体现在“四个突出、四个聚焦”上:

一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聚焦培育高质量创新型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围绕激发企业创新主体热情、激活产业创新发展动能,推出了7条政策措施,具体是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打造先导产业创新集聚区、抢占重点产业发展制高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等。

二是突出创新资源集聚,聚焦建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强化高质量人才支撑、构建创新资源开放合作机制。围绕解决县域创新资源有限,搭建载体平台、优化合作机制,吸引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推出了10条政策措施,即提升高新区内涵功能、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双创孵化平台、鼓励企业建办研发机构、实施“磁石聚才”工程、实施“筑巢引凤”工程、实施“人才礼遇”工程、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

三是突出创新服务保障,聚焦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完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围绕破解创新服务体系短板,提高创新支撑保障能力,推出了8条政策措施,包括健全科技贷款体系、开展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常态化开展投融资对接、提升资本市场运作水平、导入优质服务资源、加大技术经济激励、完善共享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水平等。

四是突出创新氛围构建,聚焦营造优良创新发展环境。围绕增强科技管理实效,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自主权,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弘扬诚信精神、倡导创新文化,推出了5条政策措施,包括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科研管理机制、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健全科技诚信体系、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等。

下一步,张家港市将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为抓手,全面优化创新发展生态,补短板、聚资源、强服务,提升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水平,推动科技工作加快跨越,努力打造“港城发展升级版”,奋力推动张家港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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