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
为加快落实《张家港市科创孵化载体“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全力推进“有产业方向、有专业运营、有投资基金、有创新平台”的“四有”载体建设,完善全市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根据《张家港市科创孵化载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现开展2022年张家港市星级科创孵化载体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在我市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前投运的科创孵化载体或承载科技招商项目的各类工业载体(以下简称“投运载体”);
2.在我市范围内,已竣工未投运的科创孵化载体或承载科技招商项目的各类工业载体(以下简称“竣工载体”)。
二、申报条件
(一)“投运载体”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运营的机构,运营机构拥有3年以上场所使用权;
2.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
3.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4.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达10家以上;
5.具有明确的产业方向;
6.对载体外观、内部环境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外观形象良好、内部环境氛围统一;
7.配套建设食堂、超市等基本生活、商业设施或在500米范围内具有相应配套设施;
8.制定项目(企业)入驻、毕业管理办法等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二)“竣工载体”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运营的机构;
2.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
3.具有明确的产业方向;
4.对载体外观、内部环境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外观形象良好、内部环境氛围统一;
5.配套建设食堂、超市等基本生活、商业设施或在500米范围内具有相应配套设施;
6.制定项目(企业)入驻、毕业管理办法等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三、申报材料
1.张家港市星级科创孵化载体申报书(系统内下载填写);
2.《承诺书》(见附件2);
3. 相关佐证材料(根据申报书中备注要求提供,请按照申报书中《星级科创孵化载体申报佐证材料清单》要求,整合为一份PDF上传)。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统一从“张家港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kj.zjgsmwy.com/)登录,进入“计划申报-申报新业务”,申报,新注册用户由市科技局激活后方可操作。如操作有疑问的,可在申报平台中下载操作手册查看。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下载申报系统内申报书模板,完成申报书信息填写后上传,并在附件板块中上传《承诺书》及佐证材料PDF,确保无误后网上提交。
(二)项目审核
各区镇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五、申报时间及其他事宜
(一)申报截止时间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7:00;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7:00,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区镇,由各区镇汇总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区域载体科。
(二)纸质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后,按照“封面-目录-承诺书-申报书-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咨询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载体建设科:
郑雨茹58286130,马玉琳5828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