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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3-04-23 10:14:00访问量:字体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对加快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着力打造产业创新集群的总体部署,持续发挥龙头企业集成牵引优势,大力推进生态融合型创新联合体建设,加速实现空间上集聚、创新上集成,现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聚焦全市四大主导产业、16个细分领域及未来产业方向,面向产业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支持建设由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开展有组织科研创新,高效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支撑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

二、申报条件和类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本市注册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世界500强、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等,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研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2.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行业企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需来源广泛、协同互补,一般不少于6个。

3.申报项目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类型

1.生态融合型(指南代码:330101)。聚焦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长期深耕某一特定垂直领域,配置技术平台、金融资本、高级人才、孵化载体和产业资源等全要素,能够实现集创新-转化-引育-壮大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循环。龙头企业应具有强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渠道,一般应已自建孵化载体或产业园,具备聚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强大能力。

2.战略引领型(指南代码:330102)。聚焦国家和省战略需求,针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等单位相关科研人才团队组建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龙头企业须承担或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

3.市场驱动型(指南代码:330103)。坚持市场导向,立足于产业补链固链强链要求,围绕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由链主企业作为联合体总指挥,以关联企业自发组合为主导,运用市场机制整合各方创新资源,开展协同攻关。实施项目应具有广阔市场前景,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4.平台支撑型(指南代码:330104)。由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实验室、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组建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引导承担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瓶颈攻关任务,开展协同创新和开放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释放发展新动能。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科技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上传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表、建设方案、章程(组建协议)等材料,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2.集中受理时间。

(1)第一批受理生态融合型创新联合体项目。网上集中受理时间:4月23日-4月27日17:00。

(2)第二批受理战略引领型、市场驱动型、平台支撑型创新联合体项目。网上集中受理时间:6月20日-6月30日17:00。

四、支持政策

1.本年度根据创新联合体建设基础和运行情况分类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根据建设成效在申报市级人才、载体、技术攻关等相关科技项目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2.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一批创新联合体纳入培育库,培育期内条件成熟的可资金支持。

五、其他事项

1.纸质材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表、建设方案、章程(组建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序胶装一式两份)于网报截止后三日内交至苏州市双创中心二楼(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号)科技评估科,节假日不受理。

2.相关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苏州市科技局合作处 65231335

材料受理: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评估科 65241080

系统技术支持: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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