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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乐余镇发布时间:2022-02-28 09:41:00访问量:字体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乐余镇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在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乐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乐余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1.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等途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通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和百名局长百场宣讲等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组织群众学习。通过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书画创作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2.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在镇党委会议上和第7次、第8次、第15次、第16次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行学习,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政府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出台《乐余镇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乐余镇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讨论通过《2021年乐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乐余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依法治镇制度。为进一步理顺乐余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全面依法治镇工作,根据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法治〔20214号)等文件要求,成立乐余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指导推动督促乐余镇法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组织落实,全面提升乐余镇依法治理水平。

二、严格履行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11日以来涉及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共审查文件110件,均无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同时,制定出台《乐余镇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乐党政办发〔202121号)文件,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等。

2.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1年以来,按照《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六大程序,完成了永乐路、永兴路道路工程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并及时启动了项目建设。邀请专业部门对扶海花苑三期工程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决策质量。

3.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2021年,乐余镇共有行政诉讼2件、信息公开2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胜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每起案件均认真分析案情,积极履行职责;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期办结。

三、加强权力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析会。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乐余镇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分析点评,通过整合司法所、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讨论实务操作问题,集中评查分析案卷,列出行政执法案卷易错问题清单,并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2.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2021年,乐余镇共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928起,其中一般程序585起、简易程序9343起,涵盖城管、应急、市监、卫健、资规、水务、文体、住建8个领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办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件,其中,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8件、涉及金额40万元,重大法制审核案件7件、涉及金额26.5万元。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范性要求开展执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四、聚焦法治惠民,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关注重大节点。围绕元旦、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8司法日、农民工学法用法活动月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二是聚焦重点对象。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企业法治讲座、“法企同行护航发展”、青少年节前法治教育广播、“乐乐说法”普法夏令营等活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公示、考试及培训,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7名。

2.落实创建法治示范点。为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乐余镇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张家港建设目标,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一是增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氛围布置,在镇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版面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新任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前期培训和考试,确保参与率和通过率100%。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同时,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余地域文化、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乐余镇积极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2021年,乐余镇“童法乐园·护未星站”、乐余镇河长制文化主题公园成功入选苏州市第十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3.强化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1年乐余镇共完成26个调解组织和11个调解工作室的换届工作,目前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156名。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技能。至今,累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10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值班律师对来访人员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审核,成功为325人成功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2021年,乐余镇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全镇诉讼率没有显著降低、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乐余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法律顾问、听证、公示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综合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坚持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二是全力推进非诉讼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降低全镇“万人起诉率”。

三是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成立“阳光乐童青少年权益保障联盟”,为乐余镇困境少年、留守儿童等提供法律服务、社区监护、心理辅导等保障。

四是搭建“互联网+”普法平台。延伸“乐睦家”品牌触角,打造以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职工权益保护等为重点的自助式普法平台,营造浓厚的网上法治文化氛围。

五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实现乐余镇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网格,实现“网格+调解”“网格+普法”“网格+律师”模式的规范运行,网格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功能充分加强,切实构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对接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得到有效提升。

专此报告。

乐余镇人民政府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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