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2〕9号)精神和《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等文件规定,经镇(街道)推荐申报,资料初评,并经市民政、住建、交通、水务、文体广旅、地方志办6部门和地名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下列标准地名列入张家港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序号 公示名单 备注 1 凤凰 凤凰镇 2 鹿苑 3 凤凰镇恬庄村恬庄 恬庄古镇 4 塘桥镇金村村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张家港市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地址: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005室,邮编215600,联系电话:0512-58671559)。
张家港市民政局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张家港市水务局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张家港市地方志办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