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民政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地 名 公 告(2023第38号)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8-30 15:23:00访问量:字体

根据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如院”地名命名的批复》(张住建发〔2023〕119号)文件,将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汉江路东侧支塘河(河道名称)以东、映山路以南、中山路以西、望湖路以北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命名为“如院”。于8月28日报送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3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智能助手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