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乐群楼”地名命名的批复》(张住建发[2023]151号)文件,将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向群村10号河泵站东侧空地以东、乐江花苑1幢-6幢以南、乐园路以西、乐向路以北范围内的新建商务楼命名为“乐群楼”。于12月12日报送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