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金南花苑”地名命名的批复》(张住建发[2024]8号)文件,将位于张家港市金港街道江海南路以东、南横泾(河道名称)以南、张家港河以西、香南东路以北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命名为“金南花苑”。于2024年2月5日报送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