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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机构设置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1-10 15:01:03访问量:字体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或参与局重要文件与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牵头组织机关绿化、文明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局和局属单位党群宣传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宣传相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议案的办理;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等咨询、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与处理工作;牵头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和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管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拟订人才队伍发展教育培训计划,负责人才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公路、航道、港口、民用机场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指导城乡客运、交通物流业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参与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参与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行业管理年度投资计划;承担公路、水路建设管理和项目概预算管理;承担全市民用航空相关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预测、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态、重大课题、发展环境、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等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地方铁路、轨道交通规划;拟订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监督检查年度建设计划的落实,组织和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度、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咨询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承担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主体的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承担交通工程的质量与标准等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人的投诉;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公路管理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四)安全监督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局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局属单位内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调度以及利用内资和外资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及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资金运作和预算管理,审核编报局和局属单位预算决算,负责局预算执行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拟订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办法;承担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承担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职责;组织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协调省市各级开展的审计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局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和法治工作;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交通运输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本系统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做好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

(七)港航管理科。负责港口、航道发展和监管工作;拟订港口、航道行业发展战略、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港口、航道年度建设养护计划的落实;负责港口与航道岸线利用、绿色发展、行业统计、信用管理、经济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国内外港口间的经济合作与对外交流并参与重大涉外活动;承担港口与航道、船舶检验、水上交通安全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八)综合运输科。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发展和城乡客运监管工作;负责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城乡客运及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拟订和监督实施;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等城乡客运管理工作;协调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承担运输行业的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运输行业行政裁决工作;承担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限时办结;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负责牵头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张家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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