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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继续施行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11-17 10:06:02访问量:字体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将继续施行和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通告如下:

一、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张家港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张农规〔20171号)

2.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张农规〔20182号)

二、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张家港市优质蔬菜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张农规〔20154号)

2.《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张农规〔20181号)

上述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适时修订。修订期间,与上位法等依据不一致的条款按上位依据执行。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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