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2021〕56号)及《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自愿申请、镇(区、街道)核实等程序,经市农试站严格审核,拟补贴12人。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拨监督电话0512-58122045、0512-58470896。
附件:张家港市2020年度新型职业农民拟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5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2021〕56号)及《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自愿申请、镇(区、街道)核实等程序,经市农试站严格审核,拟补贴12人。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拨监督电话0512-58122045、0512-58470896。
附件:张家港市2020年度新型职业农民拟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