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1〕36号)要求,结合张家港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省以上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涉及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补助、动物防疫补助和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4个中央专项,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和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等4个省级专项,共计使用2021年省以上财政资金5501.03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财政1677.66万元、2021年省级财政3497.65万元、2020年省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325.7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1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7382,张家港市财政局0512-58180672
附件:1.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表
2.2021年省级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1: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2021年省级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