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现代农业财政扶持办法(2021-2023)〉的通知》(张农发[2021]23号)中关于“生态种养”奖补资金规定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生态种养专项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张农发[2021]73号)的具体要求,经养殖户申报、各镇(区)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评价,2022年度有4家单位符合“生态种养”补助要求,拟对4家项目单位进行项目奖补(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计7天。
公示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0512-58122045
张家港市畜牧兽医站 0512-58678473。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