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2021〕56号)文件精神,通过自愿申请、镇(区、街道)核实和市级认定等程序,经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拟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04人,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拨监督电话0512-58122045、0512-58900301。
附件:张家港市2023年拟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名单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2021〕56号)文件精神,通过自愿申请、镇(区、街道)核实和市级认定等程序,经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拟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04人,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拨监督电话0512-58122045、0512-58900301。
附件:张家港市2023年拟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名单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