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张政办抄〔2026〕3号)文件精神,当年在国家(农业农村部)、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农业农村系统(不含协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农业行业评定活动中获得认定或命名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奖励。现对2026年涉农资金“经营主体评定”奖励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奖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122692
附件:2026年涉农资金“经营主体评定”奖励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2026年涉农资金“经营主体评定”奖励表
序号
镇区
单位名称
经营主体认定名称
级别
发文文号
奖补金额(万元)
备注
1
凤凰镇
张家港市鸷富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农民田间学校(“新农人”实践所)
省级
苏农培〔2026〕2号
5
新入库
合计
5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