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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6年稻谷补贴政策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6-09-20 16:11:02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6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6〕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张家港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张家港市2026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26年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现将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计发依据、对象及标准

对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符合要求的我市稻谷实际生产者给予补贴,对国家、省、市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2026年在我市开展水稻种植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含小农户及规模经营主体。对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稻谷实际生产者,按机插稻100元/亩、直播稻3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补贴工作流程

1.建立清册 村级组织稻谷实际生产者申报,经村委会审核后,进行登记造册,上报镇(区、街道)农业部门。

2.公开公示 镇(区、街道)对各村上报的面积核实无误后,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行文上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行文报市财政、市农业部门审核。

4.汇总审定 市农业部门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会同市财政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5.资金发放 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后及时公告发放情况。

三、受理地点

申请人至所在村村委会进行申报,需递交土地流转协议等相关水稻种植面积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五、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市财政局       0512-56326276 

市农业农村局   0512-58122276

张家港市财政局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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