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585000034430758,归属行: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000.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1807300009961793,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114.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锋。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3660005537198,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948.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6616307001993279,归属行: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179.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4832168955636,归属行:招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253.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1210066170547,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5746.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020708006822223,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5135.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281322003218205,归属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976.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葛*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73080078801400001412,归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6459.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李*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4372800001022429,归属行:泉州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000.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李*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1267111311670,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202.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申*璞。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260505005398654,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039.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王*东。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96010002639382,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23.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王*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36460555001696525,归属行:金乡蓝海村镇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4292.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辛*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0982330000144982,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6194.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徐*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2469633248872,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711.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许*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3240036914524,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4439.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张*英。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31092601001057479,归属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9343.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婵。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93000304196226,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352.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左*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36681420014142483,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7716.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葛*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866200026313133,归属行:中国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34729.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葛*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211203008252651,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3086.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葛*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5392200008070005,归属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406.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黄*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0985631004998043,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068.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宋*兰。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820862513856274,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71.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王*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262004001473123,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000.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王*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30520420057692376,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777.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张*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231525092855160,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928.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赵*岩。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0415836338178,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827.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朱*林。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4831022008582,归属行:招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120.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朱*林。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31626031023770914,归属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4281.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陈*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1806100015290281,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0000.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郑*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3760157709023,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9846.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1729227215970,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484.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031210004433829,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20000.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6620908220106,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492.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620250023842219,归属行:交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688.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涉案银行卡(卡号:6213360229915286175,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人民币3594.00元依法返还给受害人邹*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