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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1-03 16:57:00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已建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的基础上,以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主线,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等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培训轮训的必要课程,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组织全市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分管领导90余人赴宜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制定实施《张家港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纳入法治张家港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各类媒体阵地和“张家港普法”等公众微信号,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答题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学习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市政府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动态调整优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由13项调整为18项,新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镇(区)创建等内容。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统筹推进法治张家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科学制定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调研、起草《法治张家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严格法治政府建设督察。11月下旬,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等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对全市各镇(区)、街道开展专项实地督察。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履职纪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依据,全力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五)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定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每年常务会议第一次学法由市长领学,行政败诉案件责任单位一把手介绍情况、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观看拆迁协议案件庭审录像,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测试结果作为任职依据,全年组织副科级以上非人大任命考试145人次。

二、优化治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实现全程代办,企业开办提速至0.5个工作日,一般不动产登记当日办结率达90%98%以上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5个指标位列全省县级市第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顺利完成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清理,保留中介服务事项66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张家港旗舰店设置“中介超市”224家中介机构入驻并规范运行。制定《张家港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许可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动态调整。出台《张家港市首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治化。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深化推进涉企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前三季度分别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819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822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228件,涉及对应金额158余万元、1895余万元、1837.8万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等文件,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办理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18719件;对企业开办、企业住所变更等涉及提供住所证明材料等业务实施承诺制申报,累计发放签署住所承诺书3万余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案件的法律释明和调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执法。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精准执法等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其中,生态环境领域累计检查企业6014家次,实施行政处罚367件,罚款3598万元,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26件(限产停产11件、行政拘留11件、查封扣押4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21件。

(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精准智能”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门类齐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为目标,调剂3800平方米办公场地,拟采用3+X建设模式,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为基本职能,集成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受理调处等司法行政职能,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作用,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统一办理”模式,实现“群众只进一个门”“业务办理一条龙”目前,该工程正在规划实施中。

三、严格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修订出台《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将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和公布、备案、清理、后评估等所有流程纳入规范管理,构建起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重点领域制规。科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领域的行政规范性制定工作。年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6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文件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日常清理+专项清理+定期清理”相结合,年内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外商投资、计划生育等专项清理工作,累计清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615件次,拟废止(含宣布失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7个文件。

(四)日常管理规范严格。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严格落实备案审查333”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严格履行起草程序的,一律退回补充完善程序,程序不完备的不得出台实施。

四、规范运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一)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构建“1+1+N”决策制度体系,以《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统领,出台《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细化程序,辅之以《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配套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体系。

(二)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在完成省、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首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目录管理、网上运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地落实,切实防范决策风险。年内市政府决策目录明确的6个事项,修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制定《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等5项决策已规范落实起草程序,“调整自来水价格”因疫情影响、考虑民生因素暂缓启动。

(三)深入推动公众参与。制定实施《张家港市重大民生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实施办法》,城乡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密切、涉及面广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落实民意调查制度。积极引导不同利益群体代表参与决策,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5名以上,代表人民群众和相关利益群体参政议政,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接受性。尊重社会公众反馈的每一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集中反馈的同时,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进行“点对点”反馈,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严格决策执行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制度,未经原决策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不得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实施机关是否全面正确执行决策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法治建设监测评价,确保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针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沙洲小学异地新建、梁丰小学扩区等实施满2年的决策,实施机关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绩效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决策执行情况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呈报市政府,作为后续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深化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持“全面、精简、高效”原则,统筹配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构建完善、高效的综合执法新格局。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应急管理6个领域中18家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整合为6支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坚持“以空间区域为划分原则”的综合执法模式,按镇(区)、街道划片设置执法中队,执法力量向镇(区)、街道倾斜,打通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评估,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和德积街道集中行使由原金港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核及核发准备工作。通过普法微信公众号对《行政处罚法》进行解读,录制规范执法专题宣传片,加大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宣传力度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加强对执法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以及杨舍镇、乐余镇、塘桥镇等镇(区)的执法专项督查。以“互评+复查”方式,每季度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同时委托律师进行复查,累计评查案卷263卷,召开执法案卷评查点评会并逐一反馈存在的问题,帮助执法单位提升案卷质量。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修订出台《张家港市行政处罚证据管理指导规范》,列明行政处罚证据种类,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和运用提出具体要求,保障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有效预防执法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新任执法人员任前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热点难点解析》、观看法院案件庭审视频等专题课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督察,对行政执法情况及监督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探索“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

六、争先创优,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把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精心组织、强势推进荣获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先进地区”,“创新探索新时代行政执法的张家港样本”获评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被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项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市长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创建目标,细化责任任务,全市形成市长统一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具体牵头、各单位共同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紧扣实地核查重点环节,精心做好抽考准备,组织2400余人次参加法治教育网专题培训,进行全员模拟考试。依托12345热线,强化绩效考核,群众对求助、投诉举报处理的满意率近98%。同时,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备查、执法卷宗评判、访谈对象指导等工作。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活动宣传,“张家港交通广播”每天3次播送争创公益广告,“张家港日报”“今日张家港”APP设“我为法治政府建设献一策”专栏,“张家港新闻”开设“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专栏,全市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团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通过实地查看、座谈、电话访谈、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我市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全市“短板弱项”清单。印发实施《张家港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制定“任务书”和“路线图”,深入推进“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要求71个短板弱项限期整改。推动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相结合,在深挖根源、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确保短板弱项改彻底、不反弹。

(三)优化法治保障,创新探索企业合规。坚持“行政合规”“刑事合规”一体推进,成立合规监管委员会,组建合规监管队伍,在应急管理、住房建设、劳动社保、市场监管等4个热点领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帮助企业建立预防、发现、处理违法犯罪的内控机制,推动企业从“事后合规”向“事前合规”转变,相关工作获最高检、司法部肯定推广。123,《法治日报》刊发《企业违法犯罪率最低“城市名片”如何打造——张家港企业行政合规建设调查》,充分肯定我市把企业合规作为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效抓手所取得的成效,中国新闻网、新浪网、江苏政法予以转载报道。

(四)紧盯单项目标,不断深化创建内涵。下发《关于推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选树典型,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借鉴ISO9001质量管理的核心理念和方法,委托前石标准技术服务公司编制《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融入执法证据、“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和重点执法文书,探索形成县域统一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实时跟踪重点工作最新进展,通过学习强国、法治报刊等权威媒体专篇报道工作成效。

七、服务大局,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业务部门在专业领域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在人社局、住建局、妇联等单位成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为化解专业领域疑难复杂纠纷提供专门渠道,实现矛盾纠纷“一题多解”。推动全科调处和专科调处紧密结合,成立市、镇、村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和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律师调解等资源,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优质非诉讼服务。搭建专业调解平台,在律师事务所设立“云+远程”庭审室、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网上受理、电子送达、在线庭审、律师调解等工作,以律师事务所为渠道,实现案件在诉讼与非诉间无缝切换。截止1217,全市累计调处案件32146起,同比增长10.91%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案件量与常住人口比率达万分之十五。积极推广“苏解纷”非诉讼服务,截止1216全市注册人数达13295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优化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

   (二)规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上级部署,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要求,扎实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1101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截止1220,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6件,受理96件,审结80件(含去年结转11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渠道作用,调解和解结案34件,占比42.5%。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答复案件3件,直接纠错率3.75%,复议公信力明显提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席庭审活动,出庭应诉率100%

八、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有待理顺、法治建设满意程度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品牌意识有待加强、民生项目法治元素有待突出等问题。2022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市将以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抓基层、打基础,树品牌、优服务,奋力开创县域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将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契机,探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动态监测工作,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法治督察、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通过提示发函、通报批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纵深推进,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做好执法监督试点工作。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单位为契机,把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与其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结合,紧扣试点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努力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力争通过试点为苏州、全省乃至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多措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习近平总书记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继续以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等为重点任务,做优做实“援法议事”“关爱民生法治行”等法治惠民项目,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激发复议体制改革活力,深化行政执法评议、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等工作,用好用活法治考核、监督检查等措施,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提升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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