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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市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办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

来源: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时间:2021-10-12 10:39:28访问量:字体

为掌握《张家港市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民众了解程度和实施情况,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716日至2021年816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开展了本《办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共计收到有效问卷146份。问卷内容主要围绕本《办法》了解程度、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一致程度、本《办法》与其他相关文件、政策和制度协调程度、本《办法》实施支持程度、“濒危项目”认定标准认可程度、管理制度支持程度、组织专家评审必要程度、社会公示流程必要程度、传承人申报意愿程度等9个问题进行调查。在本《办法》了解程度方面,98.6%的受调查者表示了解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14日发布的本《办法》,仅有1.4%的受调查者表示对本《办法》的发布并不知晓;在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一致程度方面,96.6%的受调查者认为本《办法》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仅有3.4%的受调查者表示对本《办法》内容的合法性程度并不清楚;在本《办法》与其他相关文件、政策和制度协调程度方面,99.3%的受调查者认为本项目与其他相关文件、政策和制度相协调、衔接,仅有0.7%的受调查者表示对《办法》内容与其他文件的协调性并不了解;本《办法》实施支持程度方面,100%的受调查者支持张家港市在本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濒危项目”认定标准认可程度方面,99.3%的受调查者认可《保护办法》中“濒危项目”的认定标准,仅有0.7%的受调查者对相关认定标准表示不太认可;在管理制度支持程度方面,100%的受调查者表示支持为濒危项目建立名录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评定工作;在组织专家评审必要程度方面,100%的受调查者认为濒危项目的认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在社会公示流程必要程度方面,100%的受调查者认为濒危项目的认定需要通过社会公示;在传承人申报意愿程度方面,100%的受调查者表示若其是某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其愿意向相关文化机构或部门申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以此次调查问卷反馈内容为参考,继续优化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制度,切实做好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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