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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份张家港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来源: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6-06-09 10:43:43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关于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市2026年6月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的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由欠薪引发,因拖欠职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移送公安处理。全市用人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常州市明旭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7F06NQ91;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永平大道200号6层S0046。法定代表人:郑明明,公民身份号码:3204811988****7631,住址: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新塘村委桥上村5号。

2025年12月26日,张家港市人社局接到匿名举报,反映该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张家港市人社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常州市明旭劳务有限公司拖欠5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99.2912万元。2026年4月4日,张家港市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该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2026年5月18日,张家港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受理立案。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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