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企业防疫消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服贸〔2022〕279号)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企业防疫消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初步审核,形成拟推荐上报单位名单。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222656 商务局商贸科
监督电话:56901889 派驻纪检组
附件:拟推荐上报单位名单
张家港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