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张家港市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报告)结论公告(第一批)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10-12 15:17:00访问量:字体

各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张家港市民政局2021年度检查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的690家(第一批)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报告)拟定结论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张家港市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科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58673370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002室

电子邮箱:shzz.zjgmzj@foxmail.com

附件: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拟定结论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拟定结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