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张家港市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始终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精准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与民生福祉。以动真碰硬的穿透式监督和整改实效,为港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审计动能。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突破年”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24年度预算任务。落实惠企政策,财政保障持续发力。紧盯民生关切,惠民举措务实有力。注重审改结合,监督效能不断提升。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偏慢。部分结转2年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分配至部门)未能及时形成支出;二是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部分执行年限已到期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清理;三是政府财务报告股权投资金额不准确。股权投资对象中包含了3家已注销区镇企业。
二、保税区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款项未及时清理。存在管委会账上部分往来款项和个别单位拆迁账中部分旧房残值收入未及时清理、部分拆房保证金逾期未退还企业等问题;二是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三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预算单位公务卡账户留存结余资金未收回、部分预算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不准确;三是政府购买安保服务项目考评不规范。存在学校考核打分后未能按规定留存纸质文件备案、2024年下半年线上考核参评率低等问题。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张家港市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是中药饮片采购定价机制不合理;二是医用耗材未动态调整管理。
张家港市公办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是个别学校工程项目多支付招标代理费;二是部分项目评标专家设置不合理;三是个别合同履约管理不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一是对定点医药机构待遇支付监管有待加强;二是对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的流程管理不严谨。
五、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个别企业部分下属及受托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不到位;二是个别企业部分土地租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
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一是个别单位部分经营性房产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个别单位部分信息系统完成验收后未列入无形资产管理、个别设备交付使用后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在区镇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部分机关单位、农贸市场及工业企业持证排水工作管理不到位;二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不规范;三是部分水利工程项目第三方监管不到位;四是部分生态环保问题的整改工作存在不足。
六、政府公共财政投资工程审计情况
张家港市新泾路(塘桥西环路至沪通铁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道路照明工程部分管理手续欠规范。存在现场签证手续不齐全、工程监理人员更换无手续等问题。
七、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依照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建议及处理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整改实施办法要求,精心部署,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2024年底在市政府网站公告了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八、审计建议
(一)坚持改革创新破题,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做深做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加大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健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调整政策、优化管理常态化挂钩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加强国资国企监管,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加快“数字国资”平台建设,构建信息化监管格局,驱动国资国企经营和治理数字化转型;探索实施全级次穿透式监管,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实现国资监管效能和国企治理能力的高度提升;建立健全国有土地房屋资产信息数据,进一步摸清底数,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夯实财力保障基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全面抓好重大项目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以财政投入“力度”提升民生保障“温度”;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不断塑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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