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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食安委办〔2022〕25号关于2022年4月份张家港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6-27 14:38:36访问量:字体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承检机构:

根据《2022年度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部署,4月份对全市粮食加工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酱腌菜)、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蔬菜、鲜蛋)等食品品种及13种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本月常规抽检各类食品612批次,合格605批次,合格率为98.86%。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8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为98.7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0批次,合格48批次,合格率为96%13种重点食用农产品122批次,合格118批次,合格率为96.72%,其余粮食加工品129批次,蔬菜制品1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0批次,蔬菜42批次,鲜蛋(除鸡蛋外)29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本月抽检的612批次食品中,在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抽检了58批次,分别为粮食加工品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蔬菜3批次,鲜蛋(除鸡蛋外)2批次,13种重点食用农产品13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韭菜不合格,合格率为98.28%

(三)3月份有3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青团)存在异议,经商讨后仍确定为不合格食品。

二、不合格原因分析

本月抽检共有10批次食品不合格。结合现场监督情况,原因分析如下:

(一)3批次不合格蔬菜(韭菜)腐霉利超标。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所致。食用后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慢性危害。

(二)1批次不合格淀粉制品(粉皮)检出山梨酸。山梨酸属于食品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但国家规定淀粉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检出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长期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慢性危害。

(三)2批次不合格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脂肪酸组成不符合要求,检出溶剂残留。各类油品都有其特征脂肪酸,有相对稳定的脂肪酸组成比例,因此通过检测食用油中的脂肪酸组成含量,可以甄别高品质、单一成分食用油脂的纯正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油品混装、混存,或设备、容器清洗不彻底引起混杂而造成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的改变;二是在高值油脂中加入低值油脂,以次充好。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采用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用的溶剂。检出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浸提溶剂,但在后续工艺中没有有效去除。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慢性危害。

(四)1批次不合格鲜蛋(洋鸡蛋)检出甲硝唑。甲硝唑是抗生素的一种,国家标准规定不得在动物食品中检出,检出原因与养殖户在蛋鸡饲养过程中投喂了甲硝唑有关。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慢性危害。

(五)3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青团)检出山梨酸和脱氢乙酸。山梨酸和脱氢乙酸都属于食品防腐剂,对微生物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依据《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亮蓝不得用于青团的批复》(卫监督函〔2010225号):青团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类别的米粉制品,其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米粉制品的限量要求进行判定,脱氢乙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均不能用于青团的生产加工。检出原因是生产商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而超范围添加。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慢性危害。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市市场监管局和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移送的10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抽检结果落实跟踪处理,及时将处置结果上报市食安办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科室。

(二)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海关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附件:2022年4月份张家港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汇总表

      

张家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627



张食安委办〔2022〕25号关于2022年4月份张家港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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