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张家港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南丰镇永联市场冯殿喜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张家港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南丰镇永联市场冯殿喜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