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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11期)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5-12 09:09:00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张家港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南丰镇永联市场冯殿喜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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