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张家港市食安办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蔬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8大类食品570批次样品,检出36批次不合格。
主要发现不合格水产品(鳊鱼)16批次,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水产品(鲈鱼)2批次,磺胺类(总量)超标、检出地西泮;不合格水产品(黑鱼)1批次,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蔬菜(长豆)2批次,噻虫嗪、噻虫胺、倍硫磷超标;不合格水果类(芒果)6批次,噻虫胺、戊唑醇超标;不合格茶叶及其制品(枸杞)1批次,克百威超标;不合格自制发酵面制品1批次,检出糖精钠;不合格餐具5批次,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炒货食品(花生)2批次,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超标。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张家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