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2期)》,涉及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12期)涉及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易购超市经营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所致,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94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仙桃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12期)涉及张家港市凤凰吉麦隆百货超市经营的仙桃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12期)涉及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陈记水产店经营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所致,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