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早餐饼干(原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金光永生活超市经营的标称天津凯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饼干(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超市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60包,销售27包,下架封存33包,货值414元。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早餐饼干33包(货值227.7元)、没收违法所得29.7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橙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城西鲜港捞火锅店经营的橙子,联苯菊酯和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0公斤,作为餐前水果食用完毕,货值112元,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宗胜川菜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90元,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辣椒、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德龙饭庄经营的辣椒和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辣椒30公斤,销售30公斤,货值143.36元;购进该批不合格生姜15公斤,销售15公斤,货值138.62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五、土豆(马铃薯)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大新好吉味大食堂经营的土豆(马铃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6.5公斤,销售16.5公斤,货值299.72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六、马铃薯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擂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马铃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20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七、白芷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大新镇秦海峰南北干货商行经营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5公斤,销售2.5公斤,货值15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干辣椒段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东城蜀一蜀二川菜馆经营的干辣椒段,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140元。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九、花椒油(调味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易家购超市经营的花椒油(调味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超市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瓶,销售5瓶,货值42.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花椒油(调味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紫荆路欧得隆超市经营的花椒油(调味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超市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2瓶,销售5瓶,下架7瓶,货值52.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一、土鸡精复合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信息。中鑫汽配(张家港)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扬州味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精复合调味料,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袋,作为调料使用完毕,货值104.8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十二、白芷(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的白芷(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5公斤,作为制售菜品的原料使用完毕,货值73.83元,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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