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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9期)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5-19 15:52:33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青辣椒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匆忙客大食堂经营的青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2.5公斤,销售12.5公斤,购进货值87.5元。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大葱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大新镇农家厨房家常菜馆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5公斤,作为调料使用完毕,货值20元,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查验不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刘佳果缘水果店经营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0公斤,销售50公斤,货值458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小宝家常菜馆经营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5公斤,作为配料使用完毕,货值105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五、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西城钱塘人家川浙汇大酒店经营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0公斤,作为制售菜品的原料使用完毕,购进货值520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六、馒头(自制)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李竹蒸包店经营的馒头(自制),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加工该批不合格产品40个,未有销售记录,买样货值8元,不合格原因为添加复配甜味剂。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龙眼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青草巷兆雪水果经营部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10公斤,销售110公斤,货值4108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八、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青草巷朱海云蔬菜批发部经营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25公斤,销售125公斤,货值15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九、辣椒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丽波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62.5公斤,销售62.5公斤,货值57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十、淮山药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孙正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淮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0公斤,销售100公斤,货值9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鹅蛋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磊哥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鹅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60个,销售160个,货值1281.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十二、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倪建德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76.5公斤,销售176.5公斤,货值11649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十三、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达新格外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60元。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十四、上口心花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嘉嘉利购物中心经营的上口心花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黄曲霉毒素B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2.75公斤,销售12.75公斤,货值428.4元,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查验不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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