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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0期)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7-15 14:06:59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葱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峰宾馆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3公斤,处理外叶后剩余2.3公斤,均被买样抽检,货值30元。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山药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南丰丰园大食堂经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48.5元,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查验不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5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味瓜子(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翔飞果行经营的原味瓜子(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15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奶香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开发区田垛里易购购物经营的奶香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109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五、餐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凯利达塑料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汤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云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土豆粉(马铃薯湿粉条)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璐璐冒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标称洛阳市瀍河区好一点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粉(马铃薯湿粉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0袋,销售100袋,货值300元。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1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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