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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1期)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8-19 13:54:09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餐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后塍乐塍餐饮店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长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吉麦隆超市经营的长豇豆,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119.6元。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了产品检测单,出现不合格情况后能说明进货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小台芒、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金光永生活超市经营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营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小台芒52公斤,销售52公斤,货值621.92元;购进该批不合格韭菜45公斤,销售45公斤,货值268.2元,已销售部分均未能实际召回。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2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小台芒(芒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爱斯特超市经营的小台芒(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9.6公斤,销售9.6公斤,货值168.9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查验了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出现不合格情况后能说明进货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五、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冠钫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7公斤,销售17公斤,货值57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了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现不合格情况后能说明进货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六、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后塍楠艺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5公斤,销售25公斤,货值399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七、红薯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王维中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420公斤,销售420公斤,货值21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2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八、芹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大新镇兰姐蔬菜摊经营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6.8公斤,销售6.8公斤,货值61.2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查验了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现不合格情况后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九、自消毒餐具(大碗)、自消毒餐具(小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赵满满徐州米线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和自消毒餐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自消毒餐具(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牛匠潮汕鲜牛肉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一、盘子(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碗(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海品海鲜豆捞火锅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使用的碗(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二、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金港中兴嘉佰惠超市经营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67.5公斤,销售67.5公斤,货值672.3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在进货时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查验了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现不合格情况后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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