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美邻管家周欢生鲜店经营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9.4公斤,销售9.4公斤,货值151.03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妃子笑荔枝1kg(单果16g+)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嘉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吾悦广场分公司经营的妃子笑荔枝1kg(单果16g+),氰霜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90盒,销售90盒,货值1791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荔枝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海淋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荔枝,苯醚甲环唑和氰霜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6.5公斤,销售6.5公斤,货值168.74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雪花杏肉(水果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乘航橙食精选便利店经营的标称南京爱优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杏肉(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5公斤,销售2.5公斤,货值19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查验不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大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南丰王欣瑶淮南牛肉汤馆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牛蛙(活体)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西城邵巧林水产品摊经营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摊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3.5公斤,销售13.5公斤,货值40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查验了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出现不合格情况后能说明进货来源,积极进行整改,主动弥补自身过错,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七、芹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南丰薛业丽蔬菜摊经营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摊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6公斤,销售5.6公斤,货值5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八、大葱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南丰镇李丙龙蔬菜摊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摊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6.6公斤,销售16.6公斤,货值16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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