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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张地网挂[2022]20号)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2-09-22 09:51:59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宗地组织进行公开网上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序号

地块位置

地块编号

宗地代码

面积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起报        总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市区金港大道西侧

张地2021-A10

320582006071GB00189

11189.60

商业服务业

40

3.0R3.5

50%

15%

6244

1250

63

计容建筑面积的100%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

张地 2021-A10 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金港大道;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

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及相关税费。

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具体详见《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出让竞买。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或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竞买人请务必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帮助”。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922日至20221011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出让文件,也可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处获取资料。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10129:00起至20221019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必须与参与报名的CA数字证书名称一致。土地竞买保证金鼓励数字人民币缴纳。

竞买人持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列文件(所有上传文件必须盖章):(1)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买申请书;(2)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竞买报名表;(3)报名申请附件(需成立新公司的必须填报);(4)授权委托书(需委托的必须填报);(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地块特别说明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1021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1021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出让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1021      10:00  张地2021-A10号地块

5.成交通知: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6.成交确认:审查通过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7.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

(三)特别说明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1.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出让地块因无人报价或报价均无效而最终不成交的,则已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同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应急处置

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出让人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按原途径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并公布相关监管部门查证的系统故障原因。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五)法律责任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交易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咨询及资料获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具体工作咨询等事项,请与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203

联系人: 包峥华 梁云 陆晓春联系电话:0512-58693305/56998712

财务联系人: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财务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707,联系电话:0512-58171610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如下:

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085/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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