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公告
(张资规协让告[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勘测定界图号 |
宗地号 |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2022-118供2 |
320582008020GB00083 |
金港街道华达路西侧 |
386.11 |
工业 |
至2056年6月24日 |
容积率:≤2.0; 建筑高度≤24米。 |
17.0275 |
张家港高奇化工生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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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供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张家港高奇化工生物有限公司;南至PPG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西至高奇化工生物有限公司;北至高奇化工生物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
2022年7月28日至8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791880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