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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3-03-24 23:16:00访问量: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要求,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2023年重大项目清单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项目建设需求,结合土地储备、用地审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处置等工作实际,在加强土地供应潜力分析和土地市场形势研判的基础上,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二)编制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区镇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用地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2.节约集约原则

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用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推动“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深入推进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推动存量土地盘活、产业用地提质增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供需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以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规模,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保持年度土地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有保有压原则

坚持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土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适用范围

张家港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范围为张家港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23年度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189.12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

2023年度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3.6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31%。工矿仓储用供应计划为375.26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1.56%。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112.58公顷,占计划总量的9.47%,其中商品房用地76.3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36.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为75.11公顷,占计划总量的6.31%。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604.42公顷,占计划总量的50.8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18.08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52%。

(三)供应布局

2023年供应土地中,除交通局项目用地外,保税区、经开区(杨舍镇)、冶金园(锦丰镇)、高新区(塘桥镇)土地供应量占比较大,其余各乡镇建设用地供应量相对均衡。

三、政策导向

(一)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究判断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推动由增量用地为主向存量用地为主转变,严格控制增量,充分盘活存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结合我市城市规模、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存量土地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供应总量,确保土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

(三)强化土地市场配置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经营性公共服务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鼓励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统筹部署,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及各区镇、街道,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工作联动,用好用足政策,靠前服务,并联推进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合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实施。

(二)严格时序进度

市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结合各区镇、街道计划实施进度和实际执行情况,分类指导;有关主体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的,及时报请市政府进行适当调整。

(三)加强跟踪督导

加大对各责任主体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定期开展用地结构、开发利用程度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对计划落实进度较慢的地区定期提醒,并逐项目逐单位明确责任。年底对完成全年供应计划脱幅较大的板块,将视情扣减下年度储备计划、计划供应量。

附件1 张家港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 张家港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3 张家港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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