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杨舍镇闸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将位于杨舍镇闸上村境内总面积4515.4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原使用权人:张家港市东方卷烟材料厂、宗地代码:64-4-65)部分收回并退还给张家港市杨舍镇闸上村农民集体。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