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83号)、《张家港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和《张家港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述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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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号 |
宗地号 |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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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2025-JG03 |
320582002001JB00055 |
凤凰镇孙家塘路西侧 |
0.222722 |
工业 |
30年 |
容积率:≥2.0; 建筑高度:≤40米。 |
150.3374 |
苏州正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公告期
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7日
三、建成前的安全责任由转让人负责,建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消防和质量验收等。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791880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8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