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况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凤凰镇镇集体土地2.4593公顷与凤凰镇双龙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0705公顷。土地现状图如下(图示黄色框区域(除白色框),实际范围以最终征地批准为准):
注:位于镇北路以南,张市路以西
二、公示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三、事项说明
此次公示仅征求公众对于2021-731号用地征收的意见及建议。
四、信息反馈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征集持续10个工作日(自网络公示日起),联系方式见下方表格。
2.公示期结束后,咨询单位将通过随机派放问卷等形式再次向公众征集意见及建议,公众亦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咨询单位、项目单位联系预约填写问卷。
3.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事项单位可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五、联系方式
注:反馈意见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