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我国约有600万重度精神疾病患者、超过9500万的抑郁症患者。2021年,江苏全省接受心理治疗的患者近17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400多万元,次均负担140元左右。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自11月1日起,江苏省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该惠民政策的出台,意味着老百姓接受“心理治疗”项目的负担将大大减轻。
“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心理治疗”项目内涵
本通知所指的“心理治疗”为接受规范化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师或取得心理治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适宜的独立治疗空间,针对符合心理治疗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用规范化的心理治疗技术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消除或缓解患者心理障碍表现。每次不少于60分钟。
二、调整“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中心理治疗(311503024)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从“丙类”调整为“乙类”。
三、统一“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
全省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项目的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元/次。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实际收费低(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其中,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实际收费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据悉,我市不少心理疾病患者会因为考虑到费用问题,放弃心理治疗项目,但心理治疗是治疗各种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目前,“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能够惠及更多心理疾病患者,让他们不再为“心病”发愁,早日摆脱心理障碍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