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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来源: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7-13 11:05:41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进一步规范辖区医师执业行为、优化执业管理流程、压实医疗机构主体监管责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第15号令修订要求,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6月5日正式公布并同步施行。新规核心要点解读如下:

一、统一规范标准,夯实法治执业基础

新版办法全面对接上位法律法规,统一执业管理专业术语和执行标准,清理废止冲突条款,有效解决以往执业监管标准不统一、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医师执业监管合法合规、标准统一。

二、明确主执业机构,压实机构管理责任

新规严格落实“一医一主执业机构”管理制度,明确每名医师仅可注册一家主执业机构。各医疗机构作为医师管理主体,负责本单位医师日常执业管理、年度考核、行为监管等工作,属地卫健部门统筹做好注册审核、日常督导、监督执法工作,有效杜绝挂证执业、监管缺位、多头管理等问题,构建权责清晰、闭环高效的属地监管体系。

三、规范多点执业,实现全程溯源管理

新规优化多点执业监管模式。辖区医师开展常态化多机构执业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增加执业机构手续,实现多点执业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可控,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流动秩序,从源头防范无序执业、违规执业风险。

四、优化豁免政策,赋能医疗资源下沉

坚持规范监管与便民惠民相结合,明确医师承担经主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无需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在严守执业规范的基础上,畅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渠道,提升辖区医疗协作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五、健全进退机制,严守执业安全底线

完善医师执业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动态管理制度,细化执业准入、退出具体情形。明确医师的主执业机构以及审批卫健部门应当及时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执业条件、存在违规执业行为的医师,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及时清退机制,从严规范辖区医师执业准入,守住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此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是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统一医疗卫生法治体系、补齐行业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本市卫健部门将以新规落地为契机,持续开展新规政策督导、业务指导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辖区医师执业行为,持续净化医疗行业执业生态,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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