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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首问负责制”的通告

来源: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3-09-19 09:21:22访问量:字体

广大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增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营造方便、温馨的服务环境,依据《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及结合大厅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首问负责制”进行了完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条 首问负责是指首问责任人(首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服务对象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便捷地得到满意服务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本窗口办理的所有问题,全权负责办理属于本窗口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并按时办结。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做到:

1)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2)将服务对象带至或指引至相关窗口办理;

3)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窗口)联系,及时解决;

4)转告相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为服务对象提供答复、解释或指引等服务时,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杜绝服务忌语,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努力树立窗口良好形象。

如广大办事群众在中心大厅办理业务工作中发现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以上工作要求,欢迎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512-58693501进行监督举报。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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