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冶金园(锦丰镇) > 新闻中心 > 区镇动态

冶金园(锦丰镇):以案促改 强化招投标代理机构全链监督

来源: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发布时间:2024-04-12 10:29:59访问量:字体

“评标当天现场公告大屏显示我们公司中标,但最终发布结果却是另一家公司,我们怀疑这里面存在问题……”前段时间,参与锦丰镇某社区服务项目投标的公司向锦丰镇纪委电话投诉反映道。得知该情况后,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证实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招投标、篡改中标结果等违规行为后,严肃处理了相关涉案人员。为系统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锦丰镇纪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着手强化招投标代理机构全链条监督。

事前,做好“全覆盖”廉洁提醒。组织园(镇)项目库内招投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机构廉洁合规承诺书》,明确不违规组织开评标、不采纳或发出虚假无效书面文件、不与采购人或投标人串通、不违规收受利益等“十不准”禁令,引导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自觉坚守廉洁从业基本准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高效用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真正做到“诺于言、廉于心、践于行”。

事中,建立“嵌入式”监管机制。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受理立项、文本编制、开标评标等薄弱环节和易发问题,细化监督举措,统筹日常监督、下沉监督、专项监督方式,定期组建项目监督小组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个别座谈、查阅资料、抽查录像、现场监管等方式,对标前文书制定是否合理、评标场所、评标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标后质疑受理答复是否细致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对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监督问题于未发之时;对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招标投标、排斥或歧视投标人、转包或挂靠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形成执纪“高压线”,助推招投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事后,落实“精准化”绩效评估。督促主管部门落实落细监管考核机制,建立阳光招采平台,制定完善《冶金工业园(锦丰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依照考核,加大优(A)、良(B)、中(C)、差(D)四类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倒逼代理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倒逼从业人员不断规范行为操守、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担当意识。对于不适宜继续承担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园(镇)代理服务市场,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视情上报市级监管部门并进行公开公示,全面营造廉洁合规、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