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张家港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通过电话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58981258 55390675
张家港市长期护理保险项目组
2021年11月26日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张家港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通过电话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58981258 55390675
张家港市长期护理保险项目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