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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3-18 15:38:00访问量: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张家港市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委办〔2022〕17号),现对该文件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及省、苏州市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精细、科学专业、综合系统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发展理念内涵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二)重大风险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和新兴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隐患减存量、控增量,持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三)全域本质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赋能安全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四)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张家港特色安全生产政策、体系、机制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走在苏州市前列,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持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根据《张家港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张委办〔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国务院、省、苏州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导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明确全市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共42项。其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2个专题明确6项重点任务;围绕危化品、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各类开发区(度假区)、危险废物等8个专项明确25项重点任务;电化学储能电站、学校实验室、校园食堂、船舶修造、民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力企业、特种设备等其他专题,明确11项重点任务。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同时,按照苏州市委曹路宝书记“拿出我市工作方案并落实每一位分管市领导,逐项推进”的批示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42项重点任务细化牵头负责的市领导和牵头负责部门和市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统筹,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市专治办继续实体化运作,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闭环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消除。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整改、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实效。

(三)强化监督执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建设应急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大安全”执法格局,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指导企业消除隐患。

(四)细化督查督导考核。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专项整治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市委巡察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内容。继续配合苏州市督导组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联动督导,加强监督检查。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手段,督促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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