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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566/2022-00052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张家港市公安局
2022-01-27
2022-01-29
张家港市公安局
有效

张家港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2-01-29 09:24:00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特编制张家港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家港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警务信息1100余条;依托张家港公安微博、张家港微警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博文300余条、各类微信推文1000余条。

(一)加强组织推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增配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相关警种部门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加强对警种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强化主动公开。一是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外卖和快递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处罚、新增经营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网吧违法处罚、网站备案管理等6大类政府信息。二是拓宽执法公示途径。实行“互联网+公安网+手机短信+人工回访”四位一体执法告知模式,真正让群众在了解、参与公安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举行110”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禁毒宣传月活动,以及主要负责人走进《12345进行时》直播节目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对《张家港文明交通志愿者“文明有礼”实施办法》进行视频解读,引起较好反响。此外,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收到公开申请10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保障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1年,通过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各类执法信息10.8万余次。通过122交通网,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300余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100余项公安业务实现在线预约办理,推出“不见面”事项102项,除个别法律明确规定不适宜对外公开的行政权力事项外,行政权力事项上线率达100%,证照办结时限、审批环节压缩30%以上。探索“证照分离”改革,对旅馆、网吧、公章刻制等相关证件办理或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有效缩减办理时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5658

行政强制

546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6.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1

 2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将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政务新媒体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1年,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共19件,其中主办14件。在规定期限内,对主办的建议提案形成了答复意见,并送达建议人、提案人,建议提案全部办结,答复意见全部公开,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对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动配合完成办理工作,获评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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