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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055932/2022-00005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张家港市商务局
2022-01-20
2022-01-21
有效

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2-01-29 10:17:00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当前全市商务经济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准时、透亮、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真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本部门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门户网站、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张家港商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综合业务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对各信息板块设立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网络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反馈。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工作相关考核办法,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1条,主要包括本局各类业务文件、重要活动信息、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部门预决算情况等信息公开目录内公开信息62条:领导分工1条,部门文件8条,重点工作12条,人事信息7条,其他业务工作2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检索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在线或信函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强化平台管理,完善信息发布。一是抓好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张家港商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策、规章解读、通知通告、活动信息、运行情况分析等内容,对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执法事前公示等内容进行公开。2021年张家港商务共推送212篇文章。二是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根据要求将各事项办事指南等进行标准化统一规范,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原则、工作机构、公开方式、公开收费标准、投诉方式及程序,并在商务窗口和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内同步公开,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

(四)加强互动交流,健全信息公开的回馈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群众对商务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完善互动渠道,进一步发挥局长信箱、公众监督、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在线直播、通过嗨购张家港抖音直播,建立政民互动渠道;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政策传播范围,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第一时间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中,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公开类型的判断已经得到了强化,但还有加强和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同时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按照《新条例》的要求,高质量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对局干部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民主思想的教育作为重点,使全局上下熟知国家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性和创造性。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单位不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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