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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83551B/2022-0000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01-27
2022-01-28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农业农村主题主线,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良好进展,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法定主动公开政策文件34份、公示公告等72份,发布市政府重点政务信息130多条、政策解读1、意见征集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主要领导带队参加12345进行时直播间在线访谈节目1次;接市便民服务中心任务单138条、市长信箱来件5办结率100%共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进行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年共网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现场当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贯彻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确保渠道通畅,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及时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时按规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并每月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平台与张家港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

(五)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制,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具体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任务,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7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5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5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主动公开自觉性仍需加强政策解读质量还需提升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多样化不足,有关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们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持续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增加视频、图解等方式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可读性、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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