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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关于征集城建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6-06-09 15:56:00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为迎接第十九个“6·9国际档案日”的到来,全面记录张家港城市建设历程,保护珍贵历史印记,进一步发挥城建档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市城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城市建设档案资料。欢迎市民、建设者、文史爱好者及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共同守护港城记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本次征集涵盖与张家港城市建设相关的各类历史档案与记录,重点征集能直观展现城市建设发展历程、见证城乡时代变迁,兼具历史、文化、社会和研究价值的原始性、真实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实物档案

建筑构件:有时代特色或历史价值的旧门窗、砖瓦、牌匾、地砖、装饰构件等。

生活生产器具:反映60、70年代农村生活、传统产业(如工厂、作坊、商铺)的用具、工具、设备、招牌、产品样本等。

证件票据: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旧地契、房契、营业执照等。

标志性物品:具有代表性的徽章、旗帜、奖杯、证书、纪念品等。

其他实物:能体现城市历史风貌、社会生活变迁的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物品。

2.照片档案

反映城市旧貌(街景、建筑、地标、自然景观)的历史照片;记录城市改造、拆迁、建设过程的照片;反映居民生活、社区活动、节庆民俗、商业活动的老照片;记录城市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照片。

3.录像/影片档案

记录城市旧貌、社区生活、生产场景、重要活动的历史录像带、电影胶片、数字视频等;记录城市建设规划、动迁、建设过程的纪录片、新闻片、个人拍摄视频等。

4.文书档案

与城市相关的规划图纸(手绘、蓝图均可)、地图(历史地图、现状图);政府文件、公告、通知(涉及该区域的规划、拆迁、建设等);个人或家庭的日记、书信、回忆录、口述史记录稿;报刊杂志上关于城市建设的报道、文章剪报。

5.其他载体档案

城市建设相关的画作、海报等。具有历史信息价值的老式水准仪、经纬仪、泥瓦刀、手推独轮车、沙盘模型等。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鼓励所有者自愿捐献。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永久保存,并对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原件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城建档案,所有者暂不捐赠、出售的,经协商可采取复印、仿真复制、电子扫描等方式进行征集。原件归所有者管理。

3.免费寄存:对个人保存的重要档案资料,所有者暂不捐赠的,为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可免费寄存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并办理寄存手续,档案所有权仍归所有者持有。

4.有偿征购:对于确实具有较大保存价值但属个人所有的城建档案,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具体档案的价值,经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征集要求

1.保证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可以是档案原件,也可以是档案复制件或高清图片。

2.照片请附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以上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以将捐赠物品的电子版或捐赠信息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819007152@qq.com)。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2号楼。

联系电话:0512-56990822。

 

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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